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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南谯区公益性岗位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推动就业促进暖民心工作实施,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4〕28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南谯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岗位数量和范围 (一)岗位数量 2026年南谯区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370个。 (二)岗位范围 1.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5.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一)安置人员类型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 用人单位应与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三、申报流程 (一)递交岗位申报资料 申报公益性岗位的单位需要书面递交申请资料,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岗位确定 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区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开发种类、数量。 岗位申报受理部门:南谯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0-2381081 附件:公益性岗位申报表.docx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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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法律援助相关内容
        • 以案释法——法律援助相关内容
        • 访谈时间:2025-09-01 14:43
        • 访谈嘉宾:南谯区法律援助中心黄纪颖
        • 访谈摘要: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得以实现,是国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