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协议履行的司法监督,引导行政机关树立履约践诺法治意识,12月17日,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北京某公司诉被告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分局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一案,邀请云州区委组织部、云州区委政法委、云州区司法局、云州区人社局及各个乡镇等单位共3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零距离”旁听明晰行政协议履行的法定权责。

下午3时,法槌声起,庭审正式启动。合议庭紧扣行政协议的合法性、被告并履行协议的事实依据、违约责任认定三大核心焦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审判长精准引导双方围绕协议签订的行政职权依据、被告未按约付剩余收储补偿款的具体情形、行政机关是否存在法定免责事由等争议点展开举证质证。整个庭审流程规范严谨,争议焦点清晰,既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举证、辩论权利,也直观呈现了行政协议履行纠纷的审理重点,让观摩人员深刻认识到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契约性,违约必担责的法治原则。

此次行政协议履行纠纷庭审观摩,是云州区人民法院以司法手段护航政务诚信、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下一步,云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庭审观摩+案例宣讲+合规指引”模式,常态化开展行政案件公开审理、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等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政府筑牢司法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