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现将报考条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对象资格为30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5年7月20日以前入党)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其中,“985”高校(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不参加笔试,直接入闱驻村见习。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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