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接受处罚(除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未满5年的;
5、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四、报名审查及考试
(一)报名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凭学校证明)、户口簿、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18年5月17日至22日18时到县卫计委六楼会议室报名,现场采取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2、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入闱考生的毕业生档案,必须于2018年7月底前交卫计委人事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考试、聘用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包括聘用上岗后),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报考。
(二)领证考试
1、领证:考生于2018年5月25日到卫计委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考试内容:报考临床、护理、检验、麻醉、影像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聘用方法
1、根据各岗位聘用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
2、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再按到低分依次递补。
3、录用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学历高者优先;若考分、学历均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六、聘用待遇
凡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由县编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享受备案管理人员待遇,按《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都府办字[2018]49号)文件执行。
附件:都昌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本招聘公告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 卫 生 计 生 委:
原标题:都昌县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
都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0日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