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职位需进行专业加试的,由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监督,在面试结束后5天内完成。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专业加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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