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持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使用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所载的其中一个登记专业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
十六、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有什么规定?
(一)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志愿者)人员,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
在贵州省66个脱贫县(详见《招录简章》附件3)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
在贵州省66个脱贫县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规定。截止2021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十七、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包含哪些?
省司法厅机关、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和省司法警官学校人民警察职位。
十八、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各专业所属学科类(门类)和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现场勘验技术、计算机、会计等相关专业详细内容可登陆“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在“公务员招录”栏目中《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中查询。
在职位设置中,专业代码是该职位专业要求的主要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代码与报考职位专业代码不同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同的,视为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参考专业目录之列的,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九、笔试、面试的科目和分级考试办法?
本次招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同样实行分级考试,其中,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二十、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28日。
其中:2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8日上午:9:00—11:0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招录简章》附件5)
二十一、参加笔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十二、关于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公务员招考的答卷必须送相关机构做雷同卷测查。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十三、少数民族加分在什么时候进行?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目前我省有两种形式:一是报考人员到现场加分审核;二是通过身份证信息直接加分审核。具体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二十四、哪类人员可以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2)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3)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4)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职位加分政策按《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十六、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4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和职位要求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标签: 2021贵州公务员考试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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