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面人员选拔范围
全市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的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人事关系在县直部门但在乡镇工作的站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学校、医院和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尤其是乡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事业编制人员。
全市行政村、农村社区和街道所辖村(不包括城市社区)在任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全市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
市、县、乡选派在村任职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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