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九江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对《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补充如下: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网报对象由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调整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九江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原标题:关于《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的补充说明
文章来源:http://jje.jiujiang.gov.cn/zwzx_194/gggs/202105/t20210526_4962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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