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面向社会、自愿申报、贴近农村、方便农民,按照“县级申报,市级、省级备案”的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培育机构应具备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包括:
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县农业农村局在当地发布公告,告知遴选条件、时间安排、受理部门和需提供材料。
2.自愿申报。机构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永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推荐申报表》(见附表1)、《永新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汇总表》(附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组织评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评选会议进行评选,择优选择。
4.进行公示。对遴选出的培训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市农业局、省农业厅备案。
四、报名方式
1、受理部门:永新县农业农村局;
2、报名地点:永新县农业农村局宣教股;
3、联 系人:颜燕龙;
4、联系电话:0796-7722452;
5、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6日。
附件:
永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关于遴选2021年永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ongxin.gov.cn/news-show-17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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