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具有浙江省内户籍(以2021年8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未明确年龄要求的岗位,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1日);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退役军人:未明确要求的岗位,系近三年内退役的军人(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1日);
7.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
1.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2.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以及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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