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备注需要加试的岗位或特殊岗位由招聘主管单位在笔试后组织进行加试。
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加试分数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需要加试岗位成绩计算按照岗位表中备注的计算方式计算,加试岗位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特殊岗位先笔试再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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