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红艳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
免去:
杨毅、刘国强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傅斌艺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