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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店和总店可以共用一证吗?

发布时间:2025-10-17 来源:东方烟草报 作者:冷玮玲

江西铜鼓县零售户王先生问:我在本地开烟酒店多年,店里的生意一直很好。近期,我准备开3家分店。请问,我可以用总店的许可证在新开的分店经营卷烟吗?

铜鼓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冷玮玲答:您好!您不可以用总店的许可证在分店经营卷烟。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分店和总店不可以共用一个许可证。您如果想在3家分店经营卷烟,应当在分店开业后,以各个分店的名义,分别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办证申请。

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