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全面禁售电子烟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东方烟草报
孟加拉国近日出台法令,全面禁止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并针对烟草产品出台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
根据该法令,电子烟及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的生产、进口、出口、储存、销售及使用行为均被列为违法行为,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处6个月监禁,并处以最高50万孟加拉塔卡(1孟加拉塔卡约合人民币0.06元)的罚金。
该法令进一步扩充了烟草制品的定义范畴,禁止在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内使用烟草制品,并将违规罚款金额由300孟加拉塔卡上调至2000孟加拉塔卡。同时,全面禁止通过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及网络平台进行烟草广告宣传与推广活动,对烟草制品的零售端陈列展示及烟草企业赞助行为也作出了限制性规定。该法令还包含多项其他管控措施,例如禁止在学校及特定公共设施周边10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细化烟草制品标准化包装相关条款;强制要求烟草产品包装上印制占比达75%的图文警示标识。
王文杰编译自《国际烟草期刊》
编辑: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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