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00-9710-111

  2. 微信
  3. 微博
隐藏
院校对比

确 定

厦门大学研招信息

985 211 34所自划线
400-9710-111
覆盖31个省,900多所院校,443282个专业
当前位置: 研招信息首页 > 福建考研 > 厦门大学考研 > 正文

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及内容已公布

来源:厦门大学 | 更新时间:2023-04-23 11:31:33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过后,接下来就应该关注考研复试公告并为后续考研复试做好准备工作,以下是中公研招信息小编整理的“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及内容已公布”,详细内容请查阅正文。

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直属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与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统一组织,各单位具体实施。

(二)各单位须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三)各单位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四)各单位须按要求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复试录取工作,并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相关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五)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六)各单位应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

三、复试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参加复试且所在单位同意不再复试的考生可予免试。参加过复试但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参加此次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实施细则

各单位须召开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进一步研究确定本单位各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统筹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各单位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各专业的一志愿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2之间。

各单位须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将各专业(或方向)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比例、复试名单和调剂复试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以及其他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信息表报送学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在各自网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前须向报考单位提交以下材料接受审查,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各单位的通知为准。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考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责任编辑:君君】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好课推荐

考研模考试题

更多 >>
  • 英语
  • 政治
  • 数学

测一测你的考研现状

是否在职考研
是否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
是否有完整的复习计划

考研辅导课程

考研工具

  • 找院校
  • 查专业
  • 招生简章
  • 分数线

研友互动

热门院校

热门专业

  • 考研报考
  • 考研备考
  • 考研政策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