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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

来源: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更新时间:2025-03-31 15: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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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费

我校不收取复试费用。

(三)复试考核内容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外语听说能力

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可单独测试外语听、说能力,也可结合专业知识进行。

2.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思想品德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②人文素养;③身心健康状况;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对于审计专硕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系数×60%]+[复试成绩总分×40%]。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计算: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录取

每个学科专业领域统一标准,对复试合格者按加权总成绩排序后,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新生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四)新生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由研招办统一寄发,具体寄发日期另行通知,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七、信息公开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公布公示。

八、违规违纪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有必要时我校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领导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完善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处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规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处接待电话、邮箱:见官网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见官网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见官网

十、其他

(一)本方案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原标题: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bipt.edu.cn/pub/graduate/zsjy/zsxx/b2b9187e5b964482b4cc5b60b8b916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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