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证
①继发性白内障,包括高度近视并发白内障、眼底病变不重者;青光眼手术后并发白内障、视功能无损害者;葡萄膜炎并发白内障、炎症消退3个月以上者;糖尿病并发白内障、血糖能控制接近正常者。②外伤性白内障、无晶状体脱位者。③白内障合并青光眼、眼压能控制可以联合手术者。④成熟期或未成熟期的老年白内障、视力在0.4以下者。⑤先天性白内障患者。⑥已做过白内障摘除、要求植入人工晶体者。
2.禁忌证
①晶状体脱位或半脱位者。②葡萄膜炎活动期者。③合并眼部感染性疾患者,如慢性泪囊炎,急性角、结膜炎等。④眼先天性异常者,如小眼球、小角膜、先天性青光眼等。⑤有糖尿病性虹膜红变者。⑥合并严重眼底病者,如黄斑严重病变、视网膜严重脱离、眼底大片出血或萎缩、视神经萎缩、玻璃体积血或严重浑浊。⑦眼球震颤、严重弱视者等;青光眼晚期或绝对期者。⑧某些全身疾患未得到有效控制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肺结核活动期、肺感染或哮喘、严重糖尿病不能控制血糖等。
3.术后嘱患者避免强烈的日光照射。在户外活动时,应配戴太阳镜或遮阳帽,可有效预防射线对晶状体的损伤。
4.应保持营养平衡的饮食,多饮水,少吃盐,摄取充分的维生素E、维生素C,不吸烟,并积极预防糖尿病等成人疾病。
5.除非治病需要,尽可能避免服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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