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生产厂家直销可出口资质齐全
[产品名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型号规格]普通级-LS-非阻燃型: 160、165、170、175、180、185
[结构及组成]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采用复合无纺布膜(聚丙烯纺粘无纺布加聚乙烯覆膜)、弹性橡筋、拉链经缝制并热合胶带制成,产品由连帽上衣、裤子组成,为连身式结构,袖口、脚踝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橡筋收口。
[适用范围]为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提供阻隔、防护用。
[主要性能]关键部位静水压≥1.67kPa;透湿量应≥2500g/ (m2.d) ;抗合成血液穿透性应不低于GB- 19082 2009表3中2级的要求。外侧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3级的要求,外侧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3级的要求,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45N。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15%。关键部位材料及接缝处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70%。带电量应不大于0.6μC/件,防护服材料静电衰减时间不超过05s。细菌菌落总数CFU/g≤200,大肠杆
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真菌菌落总数CFU/g≤100。
[使用方法]1、防护服穿着办法为展开防护服,拉开拉链,从拉链开口处依次伸入双腿,再穿着上衣,手从农袖中伸出,戴好头套,从胸前正面拉好拉链并反向扣压住;2、脱掉医用防护服时,不宜接触医用防护服的外表面,宜用手捏住医用防护服内表面丢至医疗废物容器内。
[禁忌症]对复合无纺布膜(聚丙烯纺粘无纺布加聚乙烯覆膜)过敏者慎用。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鄂械注准20212143407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鄂食药监械生产许20211079号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鄂械注准20212143407
[注意事项、警示信息]1、仅限于一次性使用,不得重复使用,用后应按医疗废弃物相关法规要求处理;2、穿着前如发现包装破损或拉链、缝线等任何部位有不妥之处,则不可使用;3、产品应避免长时间与化学物质接触;4、当产品受到污染或出现破损或损坏时及时更换;5、产品为普通级,如需进入手术室等洁净环境,应灭菌后使用,推荐采用环氧乙烷灭菌。
[有效期]本产品有效期二年,生产日期见单包装。
[贮存条件]1、产品应贮存于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2、运输中产品不得过于挤压,以免包装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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