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三方面人员考试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赣组字〔2017〕137号)精神,决定面向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选拔一批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一种考试形式。
因此报名时采用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经所在乡镇(场、街道)审核同意后,到县区(开发区、新区)组织部门报名,不得跨县区(开发区、新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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