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教师资格 > 招考信息 >

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公告

2021-06-03 15:44:08| 来源:吉安教育体育局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关于2021年吉安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补充说明如下:

1.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24日17:00。

2.网报对象由原公告中“仅限于参加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调整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jian.gov.cn/news-show-10101.html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kzy111025)
关键词阅读 2021吉安教资认定

吉安中公教育

吉安中公教育(offcnjia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每日更新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在线咨询

免费领取资料
姓名
电话
地区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人工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

选择考试类型 扫码咨询客服

讲解课程设置 领取备考资料 申请报班优惠

招考信息咨询 阶段备考建议 做题技巧点拨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