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966-0021
深圳国际医疗器械展览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起医疗领域广告典型案例

   2024-11-05 10:13:12 中国新闻网2730
核心提示: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现选取2起医疗领域广告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聚焦医疗领域广告违法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清理整治力度,持续净化首都广告市场环境。今年以来,累计查处医疗领域广告违法案件137件,罚没款58.92万元。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现选取2起医疗领域广告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北京泽源堂中医研究院发布违法广告案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泽源堂中医研究院在其自有公众号发布“三次治愈带状疤疹、脓疹、花斑藓、体癣、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尊麻疹、牛皮癣等”等内容的商业广告,存在对治疗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4年4月15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泽源堂中医研究院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在其自有视频号未经审查发布“上午种牙,最快下午吃肉!价格表公开”,“中诺第二口腔(种植总院),不仅可以1元钱做种植牙检查,而且还对全口/半口缺牙人群有3-10万元补贴,赶紧下单来看看吧”等内容的商业广告,且本年度多次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4年6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342.88元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种草笔记”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时,要认真核实医疗机构发布的营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警惕并防范涉及保证性用语的医疗广告,不要轻信医疗广告中对疗效、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下一篇:

安全使用医疗器械——操作指南与不良事件认知​

上一篇:

一盒复方阿胶浆结算数十次 药品追溯码为何出现重复?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头条资讯
其他产品
商铺链接
山东柯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杜伊斯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 晨辰 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中安生物安全检测有限公... 徐州国健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 河南乐邦医疗器械 御享天源 秋硕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深圳丽腾会展传播有限公司 潍坊轩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维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淄川华鹏电炉厂 山东上品铝业氧化铝厂家 武汉赛科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广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派别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 苏州思诺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飞龙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富文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市医吉好生物科技有限公...